鉴定科普!长沙亲子鉴定机构推荐及收费标准(2025整理发布)

 浏览量:次 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7-09 15:26
在长沙,若您需要寻找专业的亲子鉴定服务,应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亲子鉴定机构。亲子鉴定主要分为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与司法公开亲子鉴定两大类。个人用途的鉴定,您可自行采集样本(如毛发、口腔拭子或指甲等)并送检或邮寄至鉴定机构;而司法鉴定则要求当事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场,遵循司法程序进行(通常用于法律诉讼或第三方机构需求)。
长沙部分亲子鉴定咨询中心信息
(一)长沙中量国鉴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
  • 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奥国际公寓 A 座 3719
  • 营业时间:每日 9:00-18:00,全年无休
  • 服务范围:全面覆盖长沙市各区域,包括芙蓉区、天心区、岳麓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、望城区、长沙县、浏阳市、宁乡市,同时为周边地区提供服务
  • 业务项目:专业开展个人隐私亲子鉴定、司法亲子鉴定预约服务、胎儿产前亲子鉴定、亲缘关系鉴定等各类 DNA 检测服务。还协助客户办理落户、迁户等手续,办理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。
  • 特色优势:多数医院不提供 DNA 检测服务,该中心设有采样点,技术与服务达国际先进水平,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具法律效力,全球通用,还提供上门服务保障客户隐私。
(二)长沙中检国权亲子鉴定咨询中心
  • 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奥克斯广场国际公寓 A 座 3719 号
  • 营业时间:周一至周日 9:00-17:30,节假日正常营业
  • 服务范围:覆盖芙蓉区及周边多个区域,为当地居民及周边人群提供亲子鉴定相关服务
  • 业务项目:提供个人隐私亲子鉴定、司法亲子鉴定、胎儿亲子鉴定等服务,可协助处理与亲子鉴定相关的各类事务,办理司法类鉴定需携带有效证件
  • 特色优势:拥有专业的鉴定技术团队,采样流程规范,注重客户隐私保护,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
(三)长沙中量国康亲子鉴定咨询中心
  • 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国际公寓 A 座 3719
长沙地区 DNA 鉴定常见方法
  • 传统血型鉴定:此方法通常需孩子 6 个月以上,且需大量血样。操作繁琐、痛苦且误差率较高。虽然血型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有其作用,但 DNA 鉴定不能仅凭血型来确定。
  • DNA 鉴定:通过采集任何人体细胞(如口腔上皮细胞)进行鉴定,甚至可在孩子出生前完成。此方法准确度高(达 99.999%),具有精致、简易、迅速、经济、实用的特点。当亲子关系相对概率(RCP)值大于 99.73% 时,可认为存在亲生关系。
  • SNP 检测:目前 DNA 鉴定主要利用人类基因组中的重复碱基序列(STR 作为第二代分子标记)和 PCR 技术进行,然而,STR 存在局限性而 SNP 作为第三代分子标记技术,代表了未来发展方向。
长沙地区亲子鉴定分类
根据鉴定目的不同,亲子鉴定可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。
  • 个人亲子鉴定:不公开进行,鉴定客户无需提供任何证件。样品可自行取样并送专业鉴定机构,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。在民事诉讼中,鉴定结果可作为证据使用。
  • 司法亲子鉴定:完全公开进行,需父亲、母亲、儿童三方同意并亲自到场,携带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。评估结果可用于司法目的(如户口、移民、法律诉讼等),也可作为法庭证明。
司法鉴定仅适用于诉讼活动,是法官在诉讼审判过程中开展的科学鉴定活动,非诉讼活动中无需进行司法亲子鉴定。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违反程序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鉴定材料。司法鉴定需确保鉴定主体、材料、程序、步骤、方法和标准均合法。司法鉴定必须由有关机构(如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)出具委托书,并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完成。鉴定结论仅作为法庭证据,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才有效。
长沙地区亲子鉴定机构收费标准
  • 司法亲子鉴定:费用范围在 2400 元至 3000 元之间,需提供身份信息证件(如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出生证明等),现场采血,必要时需证人在场。适用于户口、法院诉讼、出国移民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入学证明等情况。
  •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:费用范围在 2000 元至 2800 元之间,个人亲子鉴定无需被鉴定人提供身份证件,不方便到场也可邮寄样品。鉴定样本包括血痕、毛发、口腔粘膜、指甲、口香糖、精液、流产物等,可匿名寄样。适用于个人想了解被鉴定双方有无亲子关系的情况,其结果不能用作司法目的。
  • 无创胎儿亲子鉴定:费用范围在 3600 元至 4000 元之间。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为 3600 元 / 例,正常办理 5-7 个工作日出鉴定结果。鉴定样本包括女方手臂静脉血 10ml 和男方手臂静脉血 10ml 或血痕、毛发、口腔粘膜、指甲、口香糖、精液、流产物等,可匿名寄样。适用于确定胎儿生父的情况。
拓展延伸:亲子鉴定法的相关规定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三十九条:若父亲或母亲向人民法院起诉否认亲子关系,并提供必要证据证明,而另一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且无相反证据,人民法院可认定一方的主张否认亲子关系成立。若父亲、母亲和成年子女起诉确认亲子关系,并提供必要证据证明,而另一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且无相反证据,人民法院可认定一方的主张确认亲子关系成立。